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研究所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留学回国及回内地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及回内地人员: (一)在国外或我国香港、澳门地区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并能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留学一年以上。 (三)2020年毕业或毕业一年以内。 (四)年龄30周岁(含)以下。 (五)留学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六)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愿意投身“一国两制”事业。 (三)拥有正确人生观、事业观,既有高远追求,也能脚踏实地。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品行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6日,16日17时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自行下载《港澳研究所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并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填妥,以附件形式发至hmoyjs@163.com。电邮标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专业,例如:“张三+政法研究室+政治学专业”。《港澳研究所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附件发送,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姓名,例如:“研究岗+金融学专业+某某大学+张三+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笔试的时间、地点等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发布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排除对笔试和面试各项安排作出调整,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经我所通知后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布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核准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聘用、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填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即时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获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证件不齐或不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18481
附件下载:港澳研究所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006/P0202006056101186012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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